2005年12月29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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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民兵”为消费者挺身而出
本报记者 曹志男/文 见习记者 陆国庆/摄 通讯员 沈雁 吴春友

  “您好,我们是市场消费维权监督员,请把买手机的经过详细告诉我们,看看能不能帮您解决问题。”杭州萧山商业城通讯一条街的一家手机店门口,身着制服的消费维权监督员喻伯祥和陈军,将手机店老板和顾客的争执“暂停”了下来。向双方出示了自己的“消费维权监督证”后,专门解决消费纠纷的两位“娘舅”便开始了工作。
  原来,顾客小徐3天前在这家手机店花200块钱买了一只二手的波导手机,没想到用了3天电池就坏了,于是小徐跑到店里要求老板免费进行维修。但是店老板以二手手机没有保修期和小徐拿不出当时购买的收款收据为由加以拒绝,于是两人争了起来。
  了解情况后,两名监督员先稳定了双方的情绪,然后,向老板讲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一些相关的条例规定,告诉老板这种情况下应该免费为小徐维修。恍然大悟的老板终于答应帮小徐免费维修。不到10分钟,一起消费纠纷便化于无形。喻伯祥和陈军继续开始“转悠”。
  这只是我省消费维权监督员的一个剪影。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省已经有40204名像喻伯祥和陈军这样的消费维权监督员,他们活跃在各乡镇村庄,为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安上了一把“安全锁”。
  温岭市大溪镇桥里村赵益通是村里聘请的消费维权监督员,他的口袋里除了身份证就是一本编号为0389号的绿色《消费维权监督证》。他每月对村里的各家小店至少检查5次,然后按照店堂卫生、进货渠道等标准给予打分,并在村部张榜公布。由于赵益通工作认真负责,现在村里的老百姓都不叫他名字了,而是直接叫他“维权民兵”。
  为了让消费维权监督员都能公正维权,在选聘时,须经辖区工商所与镇政府、村两委共同协商,严格挑选。同时,对选上的消费维权监督员,工商所都要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培训。
  消费维权监督员覆盖到每个乡村,大大提高了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海盐县秦山镇永兴村村民马惠忠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件事:
  今年中秋节,他在一盒月饼中吃出一根头发。“我先找到村里的消费维权监督员,” 马惠忠在监督员的引导下来到维权点进行投诉,不到两天,就拿到了商家赔偿的一盒同等价值的月饼。“以前为这点小事根本没想过要投诉,”马惠忠笑着告诉记者,有了消费维权监督员,今年的年货就会放心大胆地去买了。